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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版)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局法规科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288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907室。

联系电话:0930-6213703

传 真:0930-6227037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本单位门户网站,网址:rsj.linxia.gov.cn。

2、本单位新浪官方微博。

3、本单位宣传栏或宣传窗。

4、其他方式。

(三)公开时限

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法规科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288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3703

传真号码:0930-6227037

电子邮箱:lxzrsj01@163.com

邮政编码:731100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linxia .gov.cn)或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rsj.linxia.gov.cn)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夏州政府门户网站或临夏州人社局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信息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我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我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以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本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930-6214327,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288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邮政编码:731100),也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向甘肃省人社厅或临夏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向临夏州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附件: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张朝俊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朝俊,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工作。联系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州农科院。联系单位:州气象局。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分管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协助丁肃静副州长的工作。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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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人社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临夏州人社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公示

临夏州人社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公示


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培训收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

2、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甘财综发【1995】第66号,甘价费【1995】122号,甘价费【1997】34号;甘发改收费【2013】1601号,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

临夏州2019年1-10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责任书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临夏州2019年1-10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目标责任书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州政府办公室: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1-10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责任书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一)省、州政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共有三项内容,分别是城镇新增就业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按照时间节点,上述三项内容均达到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全州新增城镇就业23286人,完成年计划22000人的105.8%。

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4%,满足控制在4%以内的年度目标要求。

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三季度达到17770.5元,同比2018年的16500净增1270.5,增幅为7.7%,高于省上下达任务0.7个百分点。

(二)省州人社部门责任书完成情况。

一是就业类考核指标,共6项,分别是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数,职业技能培训人数,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人数,劳务输转人数和劳务收入,有输转意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输转比例,按照时间节点,上述6项内容均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失业人员再就业实际完成5373人,占目标任务5200人的103.3%,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3008人,占目标任务2100人的143.2%。

2.全州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72笔,共计26027.5元,占目标任务2亿元的130%。

3.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4540人,占年计划11300人的217.2%;

4.完成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31688人,占年计划22700人的139.6%,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19520人,占年计划15589人的125.2%。

5.组织劳务输转51.28万人,完成年计划48万人的107%,其中组织化输转38.48万人,组织化输转率达到80.2%;实现劳务收入99.72亿元,完成年计划100亿元的99.72%。

6.有输转意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输转比例达到100%。

二是社保类考核指标,共6项,分别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增长率及基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率及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农民工参保率、新开工项目参保率及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率、缴费人数增长率及基金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贫困人口覆盖率,社保卡制卡数据采集入库率。按照时间节点,仅有工伤保险新开工项目参保率离目标任务有一定差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增长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率、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率和增长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贫困人口覆盖率、社保卡制卡数据采集入库率5项内容已达到目标任务要求,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为26923人,同比去年的25428人增加了1495人,增长率为5.88%,超出3%的目标任务2.88个百分点;基金支出55428万元,占年度任务数71795万元的77.2%。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率为94.9%,高于93%的目标任务1.9个百分点;基金支出67948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06652万元的64%。

3.工伤保险方面,农民工参保率为120.78%,高于90%的年度目标任务30.78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参保率为37%,离91%的年度目标任务有一定差距,基金支出601.4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016万元的60%。

4.失业保险方面,缴费人数为27104人,占参保人数31284人的86.64%(缴费率为86.64%),高于省上70%的目标任务16.64个百分点,上年缴费人数为24066人,缴费增长率为12.62%,高于5%的目标任务7.62个百分点,基金支出387.99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1172万元的33%。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贫困人口覆盖率达到目标任务数100%。

6.社保卡制卡数据采集入库率达到96%,高于95%的目标任务1个百分点。

三是劳动关系类考核指标,共3项,分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体合同签订率,行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比例。按照时间节点,均已达到目标任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2%,超92.5%的年度目标4.7个百分点。

2.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3%,超85%的年度目标0.3个百分点。

3.行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比例达到目标任务数100%。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制定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了全国、全省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考试,全州计划考录人员924名,其中三支一扶156名,特岗教师768名。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力度,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教育、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3020名聘用人员已全部到岗,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计划招录587人,笔试工作已于11月9日顺利完成,其他各项招录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与此同时,统筹编制资源,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02名。通过以上几项措施,预计今年将有5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通过政府组织实现就业,是历年最多。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工作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对全州3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8家劳务派遣机构按期进行了年检,新审批成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家。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在全州范围开展了4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走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1家,各类用人单位72家,对2家人力资源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14家非法人力资源公司进行了取缔处理。配合州教育局进行了全省校外机构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向省上上报了三家诚信企业,正在进行评选。对56家人力资源机构进行了换证工作。督促各人力资源公司网上报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资格的培训取证,以便更好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3.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一是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转移就业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实名制信息24617条;二是完成乡村公益性岗位摸底、开发、安置工作。2019年全州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246人,截止目前,人员摸底、开发、岗前培训、安置上岗工作已全部完成,岗位补贴按月足额发放。;三是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按要求上报全州就业失业人员台账。四是按照省厅要求,认真核对修正了2018年“大就业”信息系统录入数据;五是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推进情况。截止10月底,已完成了州直和各县市的清算工作,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全面启动了征缴发放工作。截止10月底,全州实际参保1601户单位,参保人数71690人,缴费人数68035人,缴费比例达到94.90%。“中人”新办法计发核算完成800人,准备于近期发放。

5.县级地方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落实情况。截止11月9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五类人员政府应代缴人员共计49.6436万人,代缴金额4929.65万元,已到位4920.05万元,尚未到位44.31万元,各县(市)政府代缴录入率为99.11%。

6.落实中央调剂金和规范省级调剂金制度工作情况。认真贯彻企业职工养老金缺口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保发放的主体责任,积极督促各县市落实政府分担资金,确保了省级调剂补助金的落实和全州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7.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放管服”要求,申请组建了教育、卫生、农业、工程4个系列的全省有效高级职称评审会和基层有效高级职称评审会,公布并备案了19个中级评审会清单,下放了各县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会。推进人才评价方式改革,采用专家评审、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说课讲课等多种评价方法,做到人才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法多样化。积极推进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和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系统应用,大力推进职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彻底打通了服务专业技术人才的“最后一公里”。截止目前,通过直接考核认定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167人。补评2018年基层高级职称125人,其中正高级32人,副高级93人。评审2019年全省有效职称6人,其中正高级1人,副高级2人,中级3人;基层高级职称872人,其中正高30人,副高842人。

8.制订落实人事人才政策措施,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人才强县战略工作情况。协同州委组织部拟定了《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州委发[2019]41号)、《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办法,今年全州共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02人,其中第一批引进78人,第二批引进124人。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工作的意见》(临州人社发[2019]326号),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服务工作。加大高层次人才推荐培养力度,经积极争取,2019年全州共评选通过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人员16人,每人每月落实津贴1000元,极大的鼓舞了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组织实施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考试,全州共招募高校毕业生874人,其中三支一扶160人,特岗教师714人,为全州基层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智力保障。

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上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具体要求,印发了《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19]222号),对全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目前培训工作正有序推进。

10.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在积极落实五项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劳务费)备案制度。截止10月底,全州223个在建工程项目中,实行五项制度100%覆盖。全州共检查用人单位484户,涉及人员7224多人,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80人;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16件,办结16件,其中13件为欠薪案件,3件为补签劳动合同,结案率100%,涉及人数414人,清欠金额576.49万元。全州未发生50人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全州欠薪案件、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较去年实现了明显下降。

11.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按要求上报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台账。二是按照省厅要求,完成全州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自查工作,并上报《临夏州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及结余情况的报告》。三是完成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上报《临夏州2018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报告》。四是按省厅要求分解2019年第一、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五是制定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向东乡县、州就业服务中心分解下达就业补助资金967.2万元。六是分解下达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8000万元,其中向和政县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补助资金160万元;临夏市、和政县、广河县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共180万元;临夏市、临夏县、永靖县、州本级创业宣传补助60万元;各县(市)创业扶持资金400万元。七是审核发放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共计50万元。

12.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截止10月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21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08万元,两项基金均由税务部门征收;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5428万元,失业基金支出388万元。所有社保收支基金严格按照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管理,社保“A++”所有账套科目齐全,凭证录入完整。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向财政报送用款计划,财政审核拨付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时发放。截至目前,已完成足额全部发放。

13.社保基金管理和经办风险防控工作推进情况。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开展基金管理管理科业务工作,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财务岗位制度配备了专职人员 ,基金收支按规定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对收支情况实行分级授权,指定专人按月与银行、财政对账、编制存款余额调节表,存款余额做到了账账、账表、账单相符。做到了银行票据购买和保管由专人负责,银行预留财务专用章、人名章、票据、电子密匙由专人分别保管。

14.人力资源各类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情况。严格按照省上组织严密、程序规范、措施得当的考试要求,抽调人社、教育、财政、卫计、农牧、保密、公安、交警、无线电管理处、电力公司等部门工作人员全力实施考点防恐防暴、安全保卫、考区周边交通秩序维护、考区周围信号监测和考点电力保障等工作,都制定了应急预案,各部门、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确保了2019年全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和第一、第二批临夏州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已全部完成,已招录的3020名工作人员全部完成上岗,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考计划招录587名,笔试工作已于11月9日完成,其他各项后续工作正在缜密开展。

15.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上相关要求,及时会同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召开联系会议,安排部署全州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事宜,并下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的通知》,把区域性、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新增的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已到期需要重新签订的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企业作为重点,有目标地开展集体协商活动,切实推进全州工资集体协商整体推进。全州发出单独要约企业94家,回应单独要约企业94家,续签合同151家,续签覆盖职工人数6551人,单独新签企业38家,新签覆盖职工人数1430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截至目前,全州人社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县市任务完成进度缓慢,个别目标任务没有按照时间节点达到任务要求;二是部分县市对开展培训输转等就业扶贫工作的认识不准确、不到位,落实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无死角这一基本要求没有创新措施和攻坚举措,对中长班培训等新措施,有个别县市变通应付,没有达到要求;三是社保扶贫措施落实不深入,对上学、参军、服刑、死亡、长期外出等情况动态管理核查不及时、不准确,有应保未保、应退未退的现象,没有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四是部分县(市)对人社扶贫政策的宣传没有做到全覆盖,群众对招聘用工信息、社保扶贫政府代缴政策知晓率不高。

下一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就业扶贫。以提高培训针对性、提升培训后就业率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培训工作基础,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同时,拓展基地、发展中介,扩大有组织输转规模。加快“扶贫车间”建设进度,确保引进项目质量,提供员工免费培训,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实现贫困劳动力兜底保障。二是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力度。统筹实施好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工作。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贷款扶持力度。三是稳步推进社保扶贫工作。深入落实贫困人口各项参保优惠及代缴补贴政策,重点做好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工作。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防止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因工伤致贫返贫。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四是认真做好农民工工作。积极创建“无欠薪”城市,更加注重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加快推进举报投诉案件处理速度。进一步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欠薪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及欠薪逃逸行为。五是针对各县市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门督查指导,补短板、抓落实,帮助各县市解决完成目标任务当中的困难和问题,持续发力,确保全面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临州人社明电〔2018〕18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准确评估规划进展成效,总结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将规划的导向作用发挥好、发挥准,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评估重点认真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务必于4月27日下午3点前将正式报告送州人社局规财科汇总(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张国海

联系电话6223642  6227037(传真)  13884000225(手机)

电子邮箱:597140479@qq.com

附件:关于开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

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3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甘人社厅发〔2016〕2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省公务员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关于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我厅制定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27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根据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2016-2020)发展规划。

一、基础条件

“十二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主动适应大部门体制改革后工作格局的变化,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迎难而上,改革创新,努力拼搏,统筹推进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十二五”末,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到196万人,比“十一五”末增加了7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累计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2674.7万人次,创劳务收入3541.1亿元,是“十一五”时期劳务收入的2.2倍。服务业就业比重比“十一五”末提高了4个百分点,达到27%。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6.2万人、634.9万人、182.6万人、154.1万人、1236.7万人和162.8万人,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了26.5%、7.8%、40.5%、87.9%、297.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下降了1.1%;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235元,年均增幅达10%以上。

——人事人才工作不断加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动领军人才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落实,人事管理制度和人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十二五”末,全省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7万人,其中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约为10:34:56;遴选甘肃省领军人才1003名。高技能人才达到33万人。累计引进国外专家来甘工作约1.3万人(次)。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851人。

——城镇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十二五”末,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767元,比“十一五”末增加9946元,年均增幅达11.5%。

——劳动关系总体保持稳定。“十二五”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3%。全省共为25.9万名农民工支付拖欠的工资12.2亿元,清欠比例达到94.2%。

——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十二五”末,全省完成了定西市等7个市级服务中心建设,全省市级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实现了全覆盖。开展79个县(区、市)和665个乡镇服务中心建设,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覆盖面达94%,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逐步形成;金保工程和“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建设进展顺利。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从外部环境来看,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结构性产能过剩严重,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城乡统筹发展难点增多,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亟待化解。特别是我省经济总量小、城乡基础设施薄弱、市场发育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从事业发展自身看,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要求等方面差距较大;人才队伍与人才强省战略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有效破除,人才发展活力不足,人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城乡、地区、行业间收入差距仍然较大,收入分配制度亟待完善;影响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增多,劳动争议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基层基础仍然薄弱,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能力与群众日益多元丰富的公共服务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围绕大局尽职责、改革创新增效能、紧盯民生强服务、转变作风提素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坚强支撑和保障。

“十三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三是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四是优化管理、提升服务;五是维护公平、促进共享。

“十三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目标是: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得到更好落实,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就业效果逐步显现;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得到妥善解决。“十三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面实施,社会保障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完善,基金实现安全可持续运行,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和健全。“十三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5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打造更具发展活力、更具竞争优势的人才队伍。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素质大幅提升,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不断增强,人才创新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十三五”末,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0:40:50,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万人。

——健全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军转安置任务全面落实。

——形成更加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结构更加优化,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宏观指导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地区、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构建更加和谐规范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实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企业诚信用工和失信惩处机制逐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力度加大,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体性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增强,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三五”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到95%以上。

——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设施完备、功能健全、标准规范、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完成“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建立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终端体系广泛覆盖,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专栏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2015年基数

2020年目标

属 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96〕

〔140〕

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

2.14

<4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6.8

>97

预期性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39

>95

预期性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62.8

170

约束性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82.6

190

约束性

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54.1

165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66

预期性

9.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33

45

预期性

10.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10:34:56

10:40:5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1.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4

>95

预期性

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预期性

1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3

>90

预期性

14.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5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预期性

15.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90

预期性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扎实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精准扶贫培训,大力发展和壮大劳务经济,切实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形成,健全宏观经济决策就业效果评估机制,把就业效应作为评价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最主要指标,完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与发改、交通、住建、科技等部门形成联动,强化重点产业、行业、项目带动就业工作。着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资金政府投入力度,鼓励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管理服务,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监测企业精准化、动态化管理水平。推动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探索建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2、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民创业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城乡劳动者围绕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开展创业活动。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继续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实施农村创业富民行动,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千方百计吸引省外优秀人才来我省创业创新。“十三五”期间力争建成100个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入孵企业3000户以上,每年新增返乡创业人数5万人,辐射带动40万人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3、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完善就业援助政策,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就业工作,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4、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以城乡新生劳动力、青壮年劳动力、未稳定就业人员为重点,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深化职业培训体系改革,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保障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差异化需求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和体系。使更多的劳动者根据不同需求,有机会接受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按社会需求程度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或定岗培训。创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以“新型学徒制”为核心,创新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鼓励企业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研修制度、自办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等方式,结合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通过多种形式投入,努力建设一批适合我省发展的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围绕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落实“1+17”精准脱贫方案要求,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劳动力为重点,开展技能培训,使每一位有受训意愿的劳动者都能得到职业培训,至少掌握一门技能,帮助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和促进收入增长。“十三五”时期,新增高技能人才12万人,全省高技能人才累计达到45万人 ;建设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175万人次。

5、不断提高劳务输转质量。充分发挥劳务经济在促进贫困地区劳动者脱贫致富奔小康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和扩大我省“陇原妹”、“陇原月嫂”、“陇原巧手”等劳务品牌影响力,促进劳务输转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从规模型向质量型提升, 形成政府、企业、技校通力合作,省内、省外共帮共扶的劳务技能培训机制,把劳务品牌培训打造成技能培训的精品工程。把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作为推进全省劳务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作,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工需求对接。“十三五”期间每年培训农民工6万人(其中劳务品牌培训5.2万人,返乡创业培训0.8万人),5年累计培训30万人。加强劳务经济动态监测,健全劳务输转实名制管理机制,加强对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完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6、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自由顺畅流动。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和全民覆盖、适度保障、权利与义务对等、互助共济、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水平适度、持续可靠的社会保障网,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加大工作力度,聚合工作力量,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步伐,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措施,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修订《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逐步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办法,探索建立适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加快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

2、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与国家网络的互联和动态更新,做好中小微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

3、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研究制定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的待遇差距,力争实现“十三五”末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十二五”末的基础上翻一番。动态确定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健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健全完善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结构和标准体系。

4、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加强与财政、地税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强化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认证监督。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网络监管软件应用,实现现场监督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技术和能力。研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稳步提高基金收益和投资回报率。健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监管制度,规范年金基金市场化运营秩序。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制度,健全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三)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积极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大力推进重大人才工程和重大人才政策落实,更好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市场要素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区域人才竞争优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人才保证。

1、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增强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培养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力度,分层次、有计划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业和以多种方式为国服务。

2、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遵循放开搞活、分类指导、科学规范的原则,进一步转换用人机制,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用法制保障人才,推进人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围绕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各环节,进一步打破壁垒、解除束缚,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环境。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发展需要,大力引进和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优秀企业人才和各领域复合型人才。

3、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岗位业绩考核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层级设置;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构建多元化评价体系,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畅通申报评审渠道;完成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改进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积极推进工程技术、技工院校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从县属及以下基层开始,逐步调整放宽论文、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在职称评价中的要求;做好分系列修订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工作,突出岗位业绩与贡献,注重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增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对有重大突出贡献人员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以提高基层高级人才数量、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系列(专业)高级人才评价工作。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健全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公务员制度,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军转安置任务,形成人尽其才、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1、推进公务员管理科学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选用制度,规范省市县乡“四级联考”,严把公务员入口关,不断提升考录工作公信力,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公务员教育培训改革创新,提升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加强平时考核,注重正向激励。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探索建立公务员的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制度,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推进地市级以上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完善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进一步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完善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管理的转变。结合省情,研究高校、公立医院等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措施。

3、切实做好军转安置各项工作。坚持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立足省情和军队改革的实际,制定完善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和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安置政策,落实好中央下达的计划分配安置任务。建立完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制专门队伍的安置制度。健全自主择业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自主择业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相关待遇,搭建鼓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的有效平台。完善收入动态增长和区域协调工作机制,落实中央既定的解困政策,提高解困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强和改进军转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拓宽军转干部培训渠道,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力生产率提高同步,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加强政府对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1、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督指导职能,按照市场调节、平等协商原则,积极推进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和完善工资分配共决、工资正常增长、工资分配监督三个机制,大力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而调整,调整幅度与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变化相适应。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统筹指导,强化统计监测,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论证机制,实现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确保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适时推进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以缩小企业内部收入差距为目标,在探索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制度的基础上,定期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研究增强企业工资指导线约束力的体制机制。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研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支付保障制度。探索在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巩固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2、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所占比重。适应公务员分类改革,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形成科学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推进完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完善地区津贴制度,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积极推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增长机制,逐步缩小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收入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3、促进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不断深化对增收工作认识,推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促进增收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增收的主体责任,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城镇居民增收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拓展就业创业富民新渠道。落实工资和社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政策落实,推动城镇居民工资性、转移性、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协调稳定增长。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兼顾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争议调处、创新执法体制,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赢共利、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巩固和强化劳动合同制度,以非公所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和灵活用工人员为重点,全力推进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自主协商、政府依法监督的工作机制。把建筑、餐饮等行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群体作为重点对象,精准确定扩面对象、组织开展集体协商,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加快推进三方机制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的作用。开展创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着力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社会氛围。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加强劳务派遣企业日常监管,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秩序。完善职工休假制度建设,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益。认真落实国家工时制度,严格特殊工时制度。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建立高温、井下等特殊津贴的调整机制。

 2、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动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立专业性的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支持基层依托综治中心设置劳动争议调解窗口,重视做好非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发生。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优化仲裁案件审理流程,探索建立重大集体争议的多方联动调解和仲裁快速处理机制。强化裁审衔接,统一法律适用口径,促进案件仲裁终结。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和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全面推广使用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到“十三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60%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机制创新,整合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理顺不同层级劳动保障监察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制度,健全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强化对劳务派遣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将监管力量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村)。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健全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推行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和落实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实施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监测预警、事前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七)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为民、便民、惠民导向,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推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公共服务普惠、便捷和公共管理精准、高效。

1、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适度集中的原则,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街道(乡镇)服务站、行政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农民工服务窗口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县乡村三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和省市县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全覆盖。开展省市两级现代化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基础设施建设。

2、加快公共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积极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促进就业、社保、人才服务等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构建省级集中和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库,推动实现跨业务、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推进省内人社业务“一卡通”服务,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和覆盖广泛的用卡终端环境,保障社会保障卡规范、便捷、安全应用。推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健全人社大数据形成机制。提高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增强统计工作服务决策能力和水平。建立就业和社保信息使用管理和安全评价机制,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我省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科学确定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标准。加快推进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机构统一、柜台统一、服装统一的窗口服务品牌建设。

3、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创新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和供给模式,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整合经办管理服务资源。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更好发挥市场作用,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不断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众认同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处机制。强化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服务功能,“十三五”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比例达到80%。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系统能力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依法行政,教育引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干部用好用足政策、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对形势的认识,找准人社工作在全局中的合理定位,进一步提升谋大事议大事的决策力和高标准快节奏的执行力。在系统培育弘扬优秀机关组织文化,树立良好价值导向,确立更加科学、公正、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

(二)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规划实施责任落实、监测评估、考核激励机制,加强规划与年度计划、目标考核的衔接协调。围绕破解发展难题和突出矛盾加强重点业务领域调查研究,重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科技成果的创新应用,拓宽对外交流合作渠道。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人才开发等资金的投入,努力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强化资金监管,提高部门预算科学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坚持正确导向,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解读,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强化舆情管理。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和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将宣传工作与规划实施、政策落实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落实。不断完善网评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临夏州“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


临夏州“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96号)和《临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临州府发〔2016〕60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基础

(一)就业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1.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二五”以来,全州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7.06万人,比“十一五”增加11.9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5%,比“十一五”下降1.35个百分点。我州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完成率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前三,2012年州人社局受到国务院表彰奖励,荣获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

2.转移就业不断深入。累计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244.47万人次,比“十一五”增加32.29万人次,创劳务收入272.27亿元,比“十一五”增加170.68亿元。做大做强以江苏省、广东省为主的转移就业基地,鼓励支持转移就业市场化运作,全州共转移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及“两后生”5.41万人。扎实开展“春潮行动”和省级农村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示范性等培训项目,共完成就业技能培训40059人,创业培训5335人,岗位提升培训400人

3.就业创业成效显著。累计聘用9471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招聘480名高校毕业生到全州民营企业服务,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64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73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州、县(市)人社部门深入省内各高校宣讲国家和省、州有关就业政策45场次,送去1000多家企业近2万个用工岗位。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助推就业创业的作用,降低担保门槛,简化办理程序,累计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7.24亿元。着力培育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成临夏经济园区、甘肃云发集团公司、永靖古典建筑集团公司3家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1.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万人,参保率达到95%。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0万人,比“十一五”增加8.72万人,参保率达到99%;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6万人,比“十一五”增加1.06万人,参保率达到9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万人,比“十一五”下降0.6万人,参保率达到9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万人,比“十一五”增加2.87万人,参保率达到8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7万人,比“十一五”增加1.48万人,参保率达到65%。加强督办,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累计参保1.02万人。

2.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妥善解决了5600多名“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问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均提高10%以上。全州201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对全州参保职工进行了健康体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5%,比“十一五”提高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比“十一五”提高1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全面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工作。

(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州级、临夏县、广河县、和政县、永靖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其他县(市)正在顺利推进建设,盐锅峡、阿力麻土等一批中心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启动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现了五险统一征缴,社保卡统一发放,累计发卡25万张。实现了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突破,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开发了全州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系统和医疗保险金监管系统,接入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285家,联网结算199万人次。开发了远程生存认证系统,完成退休人员信息采集2.3万人。建立了大中专毕业生网上注册登记系统,应届毕业生全部实现网上自主登记。

二、“十三五”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一)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我州民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关键阶段,我州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将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倾斜支持,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关于支持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若干意见》把就业和社会保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予以倾斜支持。同时,国家和省上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实施“1+17”意见方案,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将整合培训资源,推进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列为重点,以抓培训促就业稳增收为目标,这些都为加快我州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二)困难和挑战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全州工业基础薄弱,大部分中小企业层次低,吸纳就业的能力不足,传统的主渠道吸纳高校毕业生的能力十分有限。就业总量和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高校毕业生择业观念转变难,大部分高校毕业生不愿到基层企业或外地就业,就业工作难度大。

2.社会保障难度加大。由于州、县(市)财政困难,社会保障水平总体偏低,州级和县(市)职工养老保险基数低,各项社保基金列入财政预算比例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被征地农民还未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3.劳动关系更加复杂。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不健全,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民营企业用工不规范,个别县(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周转金制度执行还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非常艰巨。

4.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基层经办机构建设滞后,全州大多数乡镇街道还没有设立公共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所,没有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信息化建设滞后。公共实训基地、工伤康复、职业技能培训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项目还未实施。

三、“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紧盯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以“抓培训、促就业、保基本、全覆盖、育产业、稳增收”为主线,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培育富民产业,稳步增加居民收入,为构建和谐临夏、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就业优先。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加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的衔接协调,强化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

2.坚持服务公平。统筹城乡和区域,统筹各类人群,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覆盖全州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快解决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等民生问题,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3.坚持突出重点。突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战略意义,重点解决制约我州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突出解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向我州倾斜,支持我州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4.坚持政府引导。各级政府必须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发挥引导和促进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增加财政投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单位和个人的作用,共同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三)发展目标

1.就业目标。健全就业政策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末,全州实现乡镇就业服务中心全覆盖,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完成就业技能培训5万人,创业培训0.5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0.25万人,职业技能鉴定5万人,农村劳动力累计输转252.5万人次以上,劳务收入超过446亿元以上;新增创业贷款12.5亿元;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7%。

2.社会保障目标。完善与临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居民,制度协调发展,保障水平全面提高,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到“十三五”末,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对适用人群的全覆盖,推动建立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州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左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万人、5万人、4.5万人和6万人。实现村干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

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与全州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基本建立适度普惠型福利体系。城乡孤儿最低养育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不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使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四、“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就业创业工作

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州、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产业结构,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实施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制度,将带动吸纳就业列入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申报内容,将吸纳带动就业能力强、催生创业空间大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优先安排。

推动清真食品、民族用品、农牧、商旅等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实现提质增效,稳定支柱产业就业规模;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培育发展生物医药、养生养老、会展经济、彩印包装等新兴产业,推动我州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挖掘就业潜力;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生、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通过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增长。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新政策和稳岗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完善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健全失业动态监测体系,各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将失业动态监测范围扩大到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所有企业。

2.大力推进全民创业行动。

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按照国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推动“一址多照”。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取消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简化流程,限时办结。

州、县市设立“政府创业创新奖”,作为政府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以奖代补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创业就业工作的扶持力度。州级县(市)财政每年列入一定比例的专项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奖励补助、创业孵化基地奖励补助、创业典型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奖励补助、创业人员吸纳就业补助、就业困难人员初始创业一次性创业补助以及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就业创业扶持措施,促进大众创业,并确保每年有一定的增长。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力度,积极申报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到“十三五”末,州、县(市)力争建成10个创业示范基地、20个就业见习基地、10个孵化基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补助。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

州、县(市)要不断增加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适当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要进一步加强县(市)创业贷款担保机构建设,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简化程序,细化措施,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约束机制,加强创业贷款日常管理工作。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各类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定额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和企业所得税。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按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和个人所得税。

鼓励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凡自愿离岗创办、领办经济实体的,经本人申请、本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离岗手续。离岗创业期限不超过3年(其他岗位人员2年),3年期内或期满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返岗上班手续或办理辞职手续。

3.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特岗教师”、“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民生实事和基层服务项目,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公平竞争就业。完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后续管理机制,按规定提高从基层就业服务项目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比例。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每年扶持5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1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实现转移就业。对高校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州、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将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调整扩大为连续失业半年以上,建立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统计台账,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推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本人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制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建立全州统一规范的公益性岗位实名制管理台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合理确定岗位种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补贴和奖励力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创业残疾人给予创业扶持。

4.不断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工作。

结合我州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特色经济产业开发和农产品深加工等项目建设的实施,鼓励和支持农村劳动力就近务工实现就业。扶持发展家庭种养殖、小门店、农家乐、小修理店、小餐馆等“五小行业”,扶持发展以布鞋加工、民族刺绣、葫芦雕刻、砖雕等民间民俗工艺品资源为依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带动就近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对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全面落实创业带动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在市场准入、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服务、创业园建设等方面提供扶持政策,对每一名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推荐一个项目,协助落实一处场地,帮助办理一笔小额担保贷款,鼓励返乡“能人”自主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帮助有条件的农民网上创业。

大力实施转移就业工程,每年有组织输转大中专毕业生、“两后生”10000人以上。继续加大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交流和联系,做大做强以苏州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以东莞、佛山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为重点的转移就业基地,推进转移就业工作市场化运作。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激励政策,鼓励转移就业人员在异地创业就业。在转移就业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工作站,加强跟踪服务。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机遇,大力发展境外劳务输转,重点发展中西亚、中东地区,争取每年输转500人以上。

5.不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着力整合培训资源,强化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促进劳务由苦力型到技能型、低收入到中高收入的转变,根据各类劳动者需求,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劳务品牌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示范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强化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对劳动年龄内、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计划进行培训。依托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大力培养阿语翻译、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人才。办好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和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临夏校区(康乐),进一步加强专业设置和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继续办好州、县(市)中职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力争在州级建立一所服务主导产业发展的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对全州范围内各行业就业准入岗位及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拿证、再上岗”,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深入推进培训鉴定上门服务,落实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不断提高技能人员的持证率和“双证书”。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

认真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保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全覆盖。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行“五险合一”征缴,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社会保险法》宣传力度,以经济园区、工业园区为重点,以新建企业为突破口,做好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大力推进农民工特别是建筑业、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国家规定比例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力度。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州级统筹,积极创造条件为城镇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好准备。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特殊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工作。逐步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加快推进州内和省内就医直接结算,争取2017年底全面实现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积极配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五缓四降四补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医疗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适时启动养老保险渐进式延迟退休工作。按照收支平衡、以收定支的总体要求,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3.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监管。

全面启动医疗保险智能监管系统和养老保险人脸加指纹识别系统,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推进社保基金规范运行。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完善基金预决算制度,强化基金监管和内控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开展社保诚信单位建设活动。加强内审人员培养和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力度,不断推进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杜绝违规操作,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4.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绩效和公信力,实现由经验型服务向标准化服务的转变。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等4个国家标准,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完成州、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业务档案管理、经办人员上岗服务着装标准统一,达到国家标准。

(三)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1.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和就业服务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执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全州就业信息资源库,形成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面、及时、便捷的就业服务。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实现全州就业创业数据与相关业务部门共享和人才供需信息与转移就业基地、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地之间的共享,定期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

2.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2020年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覆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监管决策能力,全面实现五险统一征缴,社保卡统一发放,营造“公平、公正、阳光”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险大数据,实现全国范围内就业查询、医保异地直接结算、养老保险无障碍转移接续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3.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和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推进仲裁实体化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创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人事代理、市场招聘、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

五、重点建设工程

根据“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突出基层城乡居民发展需要,加快建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确定“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建设工程共10类,规划总投资规模8.9亿元。主要是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创业实训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等。

争取到“十三五”末,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全覆盖,并向社区延伸。争取建设临夏州技师学院,每县(市)建设1所技工学校,州、县(市)、乡镇、社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网络全覆盖,县(市)建立1个“两后生”培训及转移就业基地,在条件具备的县(市)建立工伤康复中心,州、县(市)建成公共实训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就业孵化基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保证。健全完善我州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社会保险、军人优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与国家、省上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相配套,充分反映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策法规体系。各级政府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将其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真正做到责任、政策、资金、措施到位。各级社会保障机构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和完善对相关部门的监督考核。发展改革、人社、财政、税务、民政、卫计、工商、农牧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相互配套、互相支撑的运作体系,促进就业、社会保障与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行业协会等组织都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进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实施。

(三)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民生建设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逐步增加政府投资规模,建立与规划任务相匹配的政府投资规模形成机制。加大政府财政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支出存量结构,提高财政就业和社保资金支出效率。适应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建设需要,逐步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州、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强化项目支撑。坚持民生优先,充分发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加快实施一批民生项目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促进民生事业发展。要想方设法实施好全州“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惠民工程和本规划提出的十类重点工程,增强社会事业和民生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实行评价考核。加快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把规划任务和发展目标细化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强化对就业、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