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0013955850W/2025-00015 主题分类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4-24 发布日期 2025-04-18
标        题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电话:0930-6213703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8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5〕12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精神,认真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现就进一步规范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的业务范围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在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完毕并取得营业执照后,依法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包括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等经营性活动。

二、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的方式

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可以自愿选择按照一般程序或者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办理行政许可。申请人可通过政务大厅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或登陆“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三、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的条件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服务场所、办公设施;

3.有3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即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具备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知识、参加了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或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历等情况,皆视同为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须提交的材料

(一)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甘肃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

2.《人力资源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二)一般程序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甘肃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

2.申办机构的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申办机构的章程以核发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版本为准,确保真实、公开、合法;

3.申办机构办公和服务场所租赁协议、房产证明。有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自有场所,应当提交房产证明;租赁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房产证明。提供办公场所图片资料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型号、数量)、信息管理系统清单等;

4.专职工作人员基本信息。专职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五、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核时限

按照一般程序申请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按照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的,经审查后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许可证发放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更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和台账,建立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定期信息推送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为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夯实基础。

(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将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监督电话等在受理窗口和本部门网站等政务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告知,并提供申请表格的免费下载服务,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时限要求,及时依法办结。

(三)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证照分离”“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推广应用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不得擅自增加受理限制条件、增设办理环节,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或额外提供申请材料。同时加强电子许可证管理,优化电子许可证核发、使用等服务。

 系 人:蒲建英

联系电话:0931-8240870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