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各相关企业、各位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甘财社〔2026〕41号)要求,现将2026年临夏州州本级社会保险补贴申领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企业;
(三)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社保补贴标准
(一)小微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及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1.小微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超出社保缴费基数100%标准的缴费部分,不予纳入补贴核算范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单位(包括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按照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超出社保缴费基数100%标准的缴费部分,不予纳入补贴核算范围。补贴期限除对距离法定年龄不足60个月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个人补贴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不超过本人2026年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超出社保基数100%的缴费部分不予纳入补贴核算范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60个月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不超过本人2026年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超出社保基数100%的缴费部分不予纳入补贴核算范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注:2026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关于公布2026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由小微企业提交申请,需提供:毕业生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由个人提交申请,需提供:个人社保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2026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通用凭证复印机、灵活就业单位工作证明(内容包括:月薪、月工作时长、从事的职业)、社保卡复印件、领取社保卡及开户行行号信息,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注:未按照《2026年州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温馨提示》(见附件3)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人员无法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三)注: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与失业保险补贴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12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地点
临夏州人社局1007室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0-6229237
附件1.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附件2.个人社保补贴申领表
附件3.《2026年州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温馨提示》
备注:本次申报所需全部附件资料,可扫描附件下方对应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填报。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