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及甘肃省有关规定,现对以下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西安瑞辰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西安瑞辰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EG0WA08F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8号立丰城市生活广场16号楼2单元1618号
2.法定代表人:郝海龙
3.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2月9日,5月20日,反映人许某某、徐某某通过甘肃省欠薪平台及国家信访平台投诉西安瑞辰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查,西安瑞辰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许某某等3人工资6.26万元,情况属实。
4.相关处理情况:2026年6月9日,康乐县人社局向西安瑞辰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7月7日,康乐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发《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对西安瑞辰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行为,予以警示曝光。
(二)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641114833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十八号德杰国际城四号楼一单元903室
2.法定代表人:李立都
3.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6月23日,反映人杨某某等人到东乡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查,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杨某某等141人工资301.813万元,情况属实。
4.相关处理情况:2026年6月29日,东乡县人社局向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7月16日,东乡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发《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对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行为,予以警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