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夏州企业职工疑似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养老待遇的公告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我中心将对疑似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养老待遇等原因导致状态为“暂停待遇”的退休人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死亡或其他原因导致状态为“暂停待遇”,但未办理丧葬费、抚恤金的退休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情况:需提供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死亡证明(如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等)、继承权相关证明(如公证书、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等)。

(二)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携带申请材料至临夏州人力资大厦社保中心办理(地址:临夏市红园广场临夏州人力资大厦三楼退休管理科)。

2.资金还回:审核通过后,将多领待遇直接汇入社保专项资金账户。

三、办理时限

请相关继承人于2026年1月20日前提交申请,对逾期不及时办理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930—6215827(工作日8:30-12:00、14:30-18:00)。请参保人家属及时办理,感谢您对临夏州社会保险中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附:临夏州企业职工疑似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待遇人员信息花名册

临夏州企业职工疑似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待遇人员信息花名册


 

临夏州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