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5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及甘肃省有关规定,现对以下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甘肃骏腾九州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骏腾九州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21MA71N8A95F

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县土桥镇新城区外环路仿古一条街30#楼商铺7号

2.法定代表人:尹发云

3.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月17日,杨某某等人到东乡县人社局反映甘肃骏腾九州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经东乡县人社局调查,河滩镇东干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旅游发展建设项目部分劳务由该公司分包承建,拖欠杨某某等69名农民工2022年8月至2024年1月工资53.8709万元。2025年1月19日,甘肃骏腾九州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向25名农民工支付部分工资11.998万元,仍拖欠58名农民工工资41.8729万元情况属实。2025年1月20日,东乡县人社局向甘肃骏腾九州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支付拖欠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4.相关处理情况:2025年2月25日,东乡县人社局向该公司送达《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对甘肃骏腾九州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行为,予以警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