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各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关于加快推进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64号)精神,现将2025年临夏州州本级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除外)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与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重点群体(重点群体包括: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重点领域行业包括: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能源和有色冶金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中医药产业、养老护理服务业、家政服务业、托育照护业)。
二、社保补贴标准
(一)单位补贴标准。按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个人补贴标准。按本人2025年实际缴纳州本级养老保险费不超过100%基数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以社保实际缴费数据为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与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重点群体按照个人缴费部分的25%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注: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关于公布2025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由小微企业提交申请,需提供:毕业生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由个人提交申请,需提供: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2025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通用凭证、灵活就业单位工作证明(内容包括:月薪、月工作时长、从事的职业)、社保卡复印件、领取社保卡及开户行行号信息。注:未按照《2025年州本级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操作指南》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人员无法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三)与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重点群体由中小微企业申请,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农业农村局提供),重点群体进入重点行业领域个人享受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社保缴费证明。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4日止。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地点
临夏州人社局1007室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0-6229237
附件:1.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核表
2.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
3.重点群体进入重点行业领域个人享受社保补贴申领表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