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资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五十条、第八章第六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机构申请,我局审核,现决定注销临夏州安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许可资质,许可证号为:6214004000038号,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注销办学许可的上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不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特此公告。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