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及甘肃省有关规定,现对以下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1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进行社会公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MAB0L132XG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南街云锦紫豪商务中心1904室。
2.法定代表人:王 超 身份证号:610528********2112
直接责任人:贺小超 身份证号:610528********2110
3.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7月,刘某某等10名农民工到临夏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公司为临夏市幸福城项目外墙GRC工程劳务分包公司,该公司拖欠刘某某等10名工人工资23.0385万元属实。临夏市人社局于2024年8月13日向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整改期限内,该公司与工人们协商达成暂缓支付协议,但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
4.处理结果:针对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2024年11月1日,临夏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曝光。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MAB0L132XG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南街云锦紫豪商务中心1904室。
2.法定代表人:王 超 身份证号:610528********2112
直接责任人:贺小超 身份证号:610528********2110
3.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7月,刘某某等10名农民工到临夏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公司为临夏市幸福城项目外墙GRC工程劳务分包公司,该公司拖欠刘某某等10名工人工资23.0385万元属实。临夏市人社局于2024年8月13日向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整改期限内,该公司与工人们协商达成暂缓支付协议,但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
4.处理结果:针对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2024年11月1日,临夏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决定将陕西中泰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期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