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工勤人员的培养和业务素质提升,服务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高效运转,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止考核12月31日,符合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遵守法,专业技术过硬,职业道德素质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初级工条件

加工作的工勤人员,转正定级后尚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的。

(二)申报中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15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13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10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三)申报高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25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23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四)申报技师条件

1.作年限满30年,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25年,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或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取得高级工技术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4.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的勤人员,经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审核,申报技师考核工作年限要可提前5年。

三、资格审核和报名时间

1.州直及省属在临有关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均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县(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均由各县(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初审结束后分级别、分工种填写《2024年临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报名考核汇总表》(附件4),州直及省属在临有关单位报考人员汇总表由单位指派专人于726—8月2日报送州人社局职建办(1106室)进行报名和资格复审。县(市)报考人员汇总表由各县市于8月5—8月9日报送州人社局职建办进行报名和资格复审。

2.各县(市)和州直、省属在临有关单位要仔细认真核对报送汇总表(附电子版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工资档案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重要填报信息,报名信息务必做到真实、准确。

四、提供材料

1.工资档案原件(原件由州人社局审核后当场退回)。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低一级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由州人社局审核后当场退回)。

4.破格报考技师资格人员若学历为本科的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原件由州人社局核验并留存,考核结束后退还本人)。

5.填写《临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或红背景证件照(附电子版,jpg格式,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622901197108030000)。

五、考核培训

培训采取线上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理论培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安全生产知识、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期间考勤率将参照培训系统参训数据,各学员线上培训课程完成率不得低于98%,完成率低于98%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发放准考证。

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州人社局组织人员分工种、分级别、分批次、分项目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合格人员确定

考核结束后,按省厅规定的合格比例分级别、分工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人员,并上报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行文、发证。

八、相关政策规定

建立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简称“军队证书”),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证书(简称“机关证书”)贯通衔接机制。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在机关事业单位工种目录中自主选择工种,按照以下办法换发机关证书,再逐级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职务)晋升考核。

退役士兵持有初级工军队证书的,转正定级后直接换发初级工机关证书;持有中级工军队证书的,待工作年限满10年时换发中级工机关证书;持有高级工军队证书的,待工作年限满15年时,换发高级工机关证书;持有技师军队证书的,待工作年限满20年时换发技师机关证书。对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期间已取得多个等级军队证书的,以安置后达到的累计工作年限为条件,逐级换发所有对应等级相关证书。工作年限“满”周年的确认时间截止考核年度12月31日。

企业整体划转、调入和未持有军队证书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的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可以申报中级工考核。对受处分的工勤人员,处分未解除的,不得申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

对近三年内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工作者称号的参加考核且无违纪人员即可确定为合格。考核当年和第二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加考核且无违纪人员即可确定为合格

九、证书办理及工资兑现

初、中、高合格人员由州人社局按省人社厅审核备案的合格人员发证,技师合格人员由省人社厅审核发证,如遇特殊情况,办理证书时间顺延,发证日期为11月30日。

机关(执行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合格人员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合格人员,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08号)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级人社部门、省直主管部门要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具体工作方案,将新要求贯穿核工作始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

级人社部门、省直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组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名、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确定和工资待遇兑现等工作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合格比例等规定。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作涉及广大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级人社部门和省直主管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高质量完成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结束后,省人社厅将对市州和省直主管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公平性、真实,进行抽查核实,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文件及附件电子版可在州人社局网站下载。

 系 人:刘岩艳

联系电话:0930-6210892


附件:1.临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xls

      2.临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汇总表.xls

      3.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种修订目录(试行).xls

      4.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及收费标准.xls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