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夏州2023年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接收管理工作,保证各高校和档案托管机构准确安全投递毕业生档案,更好服务广大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档案接收范围:为了方便档案查询、转递,临夏州生源地或户籍地的高校毕业生,将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到毕业生生源县(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收管理,档案接收机构名单见附表;

二、学生档案袋封面标注具体信息,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学历、身份证号码、生源地、毕业时间等七项基本信息;

三、各高校和档案托管机构,须使用专用封签将档案密封,并加盖档案密封专用章,通过中国邮政EMS或机要通道寄送档案,其他方式概不接收,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四、有关查询:学生毕业后3个月内,及时联系高校,了解档案寄出时间及接收单位、地址、电话、EMS运单号;向档案接收单位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已经寄达,防止档案丢失。


附件:临夏州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表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