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临夏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公告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面向社会公布甘肃锦绣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情况

甘肃锦绣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锦绣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253963721843

地址:临夏州和政县清水桥步行街一期前排三层

2.法定代表人:马秀红,身份证622925*********521

直接负责人:杨先辉,身份证号:622921*********255

3.主要违法事实:202211月,杜**、马**等21名农民工向临夏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甘肃锦绣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古河州牡丹花园住宅小区项目拖欠工资32.3676万元。经调查核实,甘肃锦绣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拖欠杜**、马**等21名农民工2022年7至8月份工资32.3676万元属实。2022年12月20日,临夏市人社局向甘肃锦绣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通知书》(临市人社劳监改通字〔2022〕第101号),要求该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前,支付拖欠杜**、马**等21名农民工的32.3676万元工资,该公司逾期未履行。2023年1月3日,临夏市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市人社劳监罚字2023〕001号),依法对其做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日,临夏市人社局甘肃锦绣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临市人社劳监处字2023〕001号),依法对其做出限期支付杜**、马**等21名农民工工资32.3676万元的行政处理。

4、处理结果:2023年1月3日,临夏市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临市人社公决字〔2023〕第001号)。同日,临夏市人社局向甘肃锦绣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下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临市人社列监决字〔2023〕001号),依法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期限三年,现予以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