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有了新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近日,省人社厅出台《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认定方式、登记、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等作出具体规定。《办法》共6章17条,从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以线上学习为主,按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网络课程时长认定学时,线下学习参照专业科目认定学时;专业科目参照培训进修、自学、学术交流活动、成果著作、参与重大工作以及其他情况等6类情形认定学时,且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办法》规定,通过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网络平台进行的学习,有效学时可通过“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直接查询,无需上传申报材料;通过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实登记”的流程进行学时登记。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学时登记管理相关工作。

近年来,省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开发平台、建设基地、重点培育等系列举措,继续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其中,2022年11月新修订的《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方式、组织管理、公共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细化、补充和完善。《办法》的出台,填补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与计算方式、登记程序方面的政策缺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规范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创新举措。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