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 —— 临夏县人社为民服务“直通车”典型案例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今年以来,临夏县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群众关切和企业需求为工作落脚点,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深入推进人社为民服务直通车“一窗通办”、“就近办”、“提速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点赞。

2023年11月16日,来自宁夏吴忠市的张某等9人来到临夏县为民服务“直通车”窗口投诉称被拖欠工资30多万元,经初步了解,他们9人共同承包了临夏县某住宅小区外墙保温施工任务,自今年9月开始施工,11月份完工。老板郭某完工后至今不给结算也不发放工资。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做好登记后,迅速汇报值班领导并转办临夏县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劳动监察大队立即联系老板郭某了解情况,郭某称双方在结算施工面积上已经协商了近一个星期,到现在还是存在较大分歧,同时称张某等人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明年要进行维修,因此暂时无法支付张某9人的工资。

为此,临夏县劳动监察大队积极协调县住建部门、项目甲方、施工单位以及郭某、张某,终于在11月20日完成了工程结算,结算总价323600元,减去之前已付的54000元外,实际应付269600元。结算完成后,郭某提出由于甲方工程验收未结束,暂时向张某支付70%的工资,剩余的30%等工程验收结束后一并支付。但对于以上解决方案张某及其他工人坚决不同意,表示必须全部结清。

11月21-22日,临夏县劳动监察大队连续2天组织县法院、县综治中心、县信访局、县住建部门、项目甲方、施工单位以及郭某、张某等召开协调会,一方面安抚工人的情绪,引导他们理性的主张诉求,另一方面,从情理、法理出发,给张某做思想工作,耐心阐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对应的法律条文等,双方的对立情绪有所缓解。最终双方协议郭某向张某支付工程款269600元,全额用来发放工人工资,并于12月24日现场发放给农民工。12月24日,在临夏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现场发放9名农民工工资269600元。

临夏县人社为民服务“直通车”把企业群众“办不了、办不成、办不好”的疑难杂症转变成“办得了、办得成、办得好”。同时,对反复出现、触发预警机制的问题事项进行专题综合研判,固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材料,并针对当日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全面落实“接诉即办”,以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