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政策解答
一、稳岗补贴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临夏州境内的各类企业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补贴时间和资金来源?
答:补贴时间为2014-2020年底,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三、补贴可用于什么支出?
答: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补贴的标准如何确定?
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含2%)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裁员率在2%至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裁员率在3%至4%(含4%)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裁员率高于4%的,不给予稳岗补贴。
五、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答:申报稳岗补贴,需以下资料:
1. 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书;
2. 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
3.上年度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上年度12月份全部职工实际发放工资汇总表和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上年度减员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期满、退休、辞职、调动、死亡);
6. 欠费企业还要提交失业保险基金清欠计划书并逐年落实清欠任务等情况的说明;
7.上年度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还需提供单位上次领取的稳岗补贴资金用于职工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支出凭证及其附件、明细账页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到哪里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携带相关资料到经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科(股)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