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BGS/2014-00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5-06-26 09:41:20 |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 ||
文号 | 主题词 | 关于 进一步 完善 全州 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 服务工作 意见 |
临州人社通〔2015〕76号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
完善全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人社局、州直事业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州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我们认真研究并积极争取省州政策倾斜,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等评审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职称评聘管理,严格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全方位实行政策规定公开和办事程序公开,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全州社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评审条件
1、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免于外语考试;在非涉外部门和单位工作的50岁以上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免于外语考试;晋升副高职称凡参加了A级考试合格者,在晋升正高职称时免于外语考试;全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成绩不合格不作为否决条件。外语考试成绩在晋升职称时不再受有效期的限制。
2、全州事业单位50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免于计算机考试,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有效期延长至五年。
二、适当提高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近两年在适当提高全州教师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的基础上,经向省上汇报衔接争取适当提高其它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具体为州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高级结构比例按编制总体提高5%,县(市)及以下事业单位按编制提高6%。
三、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规定
1、专业技术人员正高岗位的申请
符合正高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当年4月底之前,由所在单位报各县市人社局或州直主管部门审核,报我局汇总后上报省人社厅事业处申请岗位,岗位下达后方可报送评审材料。
2、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规定
事业单位可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在单位岗位总量内对内设机构岗位进行合理调整,实行岗位动态管理。出现岗位空缺或人员聘期期满形成动态性空岗后,内部产生岗位人选,按一定比例采取差额竞聘上岗的办法择优聘用,形成一定的竞争氛围,达到能者优先聘用的目标,确保单位内部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严格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1、严格岗位管理。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以此为抓手,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有保有压、循序渐进的办法,统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保持各岗位、各级别之间合理的结构比例,努力构建科学有序的专业技术队伍梯次结构。
2、严格评审条件。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一律不予推荐,并指出其差距和努力的方向,从而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导向和标杆作用。与此同时,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标的配置上,向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向优秀青年技术骨干倾斜,向山区农村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激发和保护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严格公开程序。职称工作实行全方位公开,既是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也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印发文件和人社网站发布等形式对社会公开。涉及职称工作的通知、工作动态等,及时对基层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材料和参加竞争聘任材料一律在本单位公开。推荐结果和评聘结果,实行公示期管理,如有异议,当即进行调查处理。
4、严格工作纪律。在职称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换位思考,实心实意地为基层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及时受理基层单位报送材料,主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合理申报和完善申报材料,对重点企业、私营企业人员实行提醒帮扶,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按时申报参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