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87号)要求,我局按照企业在“钉钉”服务平台提交的信息数据,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共同审核确定了州级(第二批)企业划型单位23户,其中:中型企业2户,小型企业12户,微型企业9户,现将划型结果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电方式,对公示对象弄虚作假上报材料,以获得中小微企业划型等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参保企业对本单位划型结论有异议的,携带相关资料到州社保中心申请划型变更,州社保中心将按规定进行复核,复核后确定新的划型结论,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型确定后,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
符合减免条件,未提交信息的参保企业请尽快在“钉钉”服务平台填报信息,以便及时进行数据对比、划型、公示后实施社会保险费减免。
单位划型及减免政策咨询: 0930—6213317
监督与举报: 0390—6215556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