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中心):
为深入推进社保、医保扶贫工作,全面推动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政策落实,进一步提升全州人社、税务、医保系统业务人员经办能力和水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和享受各项惠民政策,促进社保清零行动取得明显实效,州人社局、州税务局、州医保局研究,决定于11月在全州人社、税务、医保系统开展“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政策业务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围绕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主题,重点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和业务经办工作流程等。
二、宣传形式
1.现场宣传。州、市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社保中心拟定于11月上旬在临夏市红园广场举行“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政策业务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县要同步在县城、集镇及村委会(社区)设点现场咨询,利用宣传栏、展板、广播、抖音、快手等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对面向群众宣传解读社保医保政策。
2.举办政策业务培训班。州、市将邀请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省医保局专家,于11月中旬在州人社局12楼会议室举办由各县(市)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社保中心负责人及各乡镇业务骨干、州市有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全州社会保险政策业务培训班,各县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社保中心也要至少举办1期由各村(社区)、企业、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政策业务培训班。
3.接听咨询热线。州、县(市)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社保中心要分别设立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并通过各县(市)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向社会公布。活动期间每个工作日,安排熟悉政策的人员,接听群众来电,解答群众问题。
4.窗口服务单位宣传。发挥州、县(市)、乡镇(办)基层服务窗口宣传功能,把业务办理与政策法规宣传融为一体,在宣传中服务、在服务中宣传,方便群众通过服务窗口了解咨询各项人社、社保、医保政策。
5.发放政策宣传册(单)。梳理社保、医保热点问题,州、县(市)税务局、医保局、社保中心要编印问题解答宣传册(单)。配合现场宣传活动,发放社保、医保政策宣传资料。
6.开辟专栏解读政策。在州、县(市)政府网站,州人社局和税务局网站,州、县(市)电视台和融媒体中心、民族日报等主要媒体开辟社保、医保政策宣传活动专栏,刊登政策解读、问题解答及活动信息。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月活动,主要领导亲自安排,确定1名联络员。州、县(市)、乡镇三级联动,实施集中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2.请州、县(市)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要抓紧设立政策咨询电话,确定接听热线人员,合理安排每天的接听时间。
3.请州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负责梳理汇总本部门政策宣传内容,设置政策解答问题,于11月10日前报州人社局办公室汇总后印制宣传资料。
4.请各县(市)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从11月11日开始,每周汇总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活动图片(附说明)、影像等资料和活动情况分别报送州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州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州医保局综合科(每周五下午16时前报送周报)。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送。
联系人:州人社局 韩治国 18909301655
州税务局 马英瑞 13909300325
州医保局 冯晓强 13993035555
州社保中心 李爱阳 13993003402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
临夏州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