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农牧系列高、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农牧(农业、畜牧)局,州科技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度农牧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及要求
严格按照《甘肃省农牧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甘农牧发〔2017〕211号)要求进行申报。文件及相关附件等材料均可在甘肃农业信息网(http://www.gsny.gov.cn)主页“人事信息”栏内下载。
二、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及要求
(一)中、初级申报条件
1、任职条件、论文、年度考核、继续教育
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必须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或《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事项的规定》(临州人社通〔2017〕99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放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等评审条件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17〕6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关于充分发挥职称评聘导向作用鼓励农业人才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和基层农技服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5〕29号)要求。担任农牧业本专业技术初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应达到“称职”或“合格”以上。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并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复核验印。
2、岗位限额
各县市、各单位在申报职称资格时,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在岗位空额内申报。申报时,必须附上县(市)人社局核定的最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表。
3、工人转岗
工人转岗人员必须符合助理级评审条件,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转岗报告,经州农牧局汇总报请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送材料。
(二)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部门或单位报送的材料
(1)申报人员所在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州直局属单位正式行文的推荐报告1份。主要内容为参加工作时间、任低一级职务工作年限、学历情况、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业绩贡献和单位意见等,特别要对申报人员的身份、业绩等所有证明材料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真实无误,并作出单位和个人承诺(承诺书参考高级申报要求)。
(2)申报人员所在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州直局属单位正式公示报告1份。按照《甘肃省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行公示制度的意见》(甘职改办(2001)13号)文件要求,凡推荐晋升农牧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其相关条件在本单位按推荐排名顺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并附单位公示报告。
2、个人上报材料
个人上报材料请参照省农牧厅高级职称申报通知中的目录内容和格式全面准确无误地填报。
(1)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用仿宋四号字打印,由所在单位审定后盖章。内容主要为个人专业技术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今后专业技术工作的设想。
(2)专业身份材料。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继续教育证、聘任证或聘任文件或岗位等级认定证,近4年来年度考核情况及考核表(原件)。
(3)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或成果鉴定报告、总结,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证书以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4)评审表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均为手写原件;《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20份,用A3纸打印,其中3份原件,其余17份待州农牧局和州人社局审定后再复印;《评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1份,用A3纸打印。各县(市)农牧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表格的填报、审核、汇总,并经县(市)职改办审核后,逐级加盖公章后上报。表格一律不准涂改,否则不予受理。
三、报送时间及受理部门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报,概不受理并视为放弃。
(二)受理部门:临夏州农牧局科教科(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414室)。联系人:郭爱明,电话:15693088889。
四、注意事项
(一)不属于评审任职资格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申报条件的;申报人的所学专业、学历与申报职务资格不相符的;申报人员身份与申报单位或岗位不符的;必报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签署意见、加盖印章的;评审用表不符合规定或内容填写不详实的;不按规定时间或程序报送材料的;职务系列转换,在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不满1年的;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规定上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在袋子表上注明“***同志评审***(职务)专业身份、业绩成果材料”及目录,并在袋子底部注明“姓名;所在县(市)或单位;申报专业;晋升类型”。
临夏州农牧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