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州人社通[2017]125号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有关问题的
通 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及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166号)精神,结合我州多年来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实际,现将2017年我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符合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条件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考核工种及考核收费
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种依据《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种修订目录(试行)》(见附件1)执行,整合归并工种工勤人员,按归并后新工种参加考核;取消工种工勤人员,按现从事工种或相近工种参加考核。
考核收费依据《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及收费标准》(见附件2)执行。
三、申报条件
凡遵纪守法,专业技术过硬,职业道德素质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初级工条件
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转正定级后尚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的。
(二)申报中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15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13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10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三)申报高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25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23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四)申报技师条件
1、工作年限满30年,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25年,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或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4、根据国家规定,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的工勤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申报技师考核工作年限要求可提前5年。
四、资格审核和报名时间
1、县(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均由各县(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初审结束后分级别、分工种填写《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报名考核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于5月26日前到州人社局职建办进行资格复审和报名;
2、州直及省在临有关单位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具体负责工考人员统一汇总后于5月8日—5月19日到州人社局职建办报名;
3、汇总表(附电子版)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五、提供材料
1、工资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县市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州直及省属在临单位报考人员,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3、低一级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4、报考技师资格人员若学历为本科的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或红背景证件照(附电子版,jpg格式,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如:622901197108030000张××);
6、县市报考人员工资档案、身份证、低一级岗位资格证和本科毕业证复印件须加盖“××县(市)人社局工人等级考核证书审核专用章”;
六、缴费
县(市)报考人员的缴费由县(市)人社局按照复审结果依照收费标准统一缴入州非税账户,州直和省在临有关单位报考人员的缴费在资格复审合格后由本人缴入州非税账户。(收款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临夏州分行;账号:62001710101051501654;地址:临夏市枫林路口)。
七、培训
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理论培训(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周。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州人社局组织人员分工种、分级别、分批次、分项目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九、合格人员确定
考核结束后,按省厅规定的合格比例分级别、分工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人员,并上报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行文、发证。
十、发证
初、中、高合格人员由州人社局按省人社厅审核备案的合格人员发证,技师合格人员由省人社厅审核发证。
十一、工资兑现
机关(执行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合格人员,从2017年12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工资待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按岗位设置的统一要求,从聘任备案的次月起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十二、相关政策
(一)企业整体划转、调入和军队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可以申报中级工考核。
(二)对近三年内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且参加考核并无违纪和成绩不出现零分的工勤人员即可确定为合格。
(三)2017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参加考核且无违纪和成绩不出现零分者即可确定为合格。
(四)全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取得《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证书》,因岗位限制未聘用人员,退休时按照本人取得的最高技术等级核定退休费,兑现相应退休待遇。
(五)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未解除的工勤技能人员,不得申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
各县(市)人社局、州直及省在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顺利完成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工作。
文件电子版可在州人社局网站下载。
联系人:马学彦
联系电话:6210892附件:
1、附件1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种修订目录(试行).xls
2、附件2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
核及收费标准.xls
3、附件3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
4、附件4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汇总表.xls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