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2021第二季度申请的因工和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按相关规定组织了现场鉴定,并经临夏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1年7月29日会议研究审定通过。为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地反映被鉴定职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情况,现将拟确定鉴定等级的职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或举报。
公示期自2021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共7天。
受理部门:临夏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州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
通讯地址: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7室
举报电话:0930- 6216325
邮 箱:35661353@qq.com
附:临夏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名单(2021年第二季度).xls
临夏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