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积极贯彻落实《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精神,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重点推动我州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2018年8月20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召开贯彻落实《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推进视频会精神,州人社局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组织各县(市)人社、医保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了全州贯彻落实《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
办法》推进会。
会议重点围绕新《实施办法》的相关调整内容,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伤范围、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方面有了明确依据,其工伤保险权益的维护实现了有法可依,完善了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拓宽了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空间,明确规定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对于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保障职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化解劳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与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实施办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机构,加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队伍建设。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卫计、住建、安监、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