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BGS/2014-00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5-08-19 16:22:23 | |
名称 | 临夏州人社局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文号 | 主题词 | 临夏 信访工作 突发事件 应急 预案 |
临夏州人社局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维护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及时有效的处置人社信访突发事件,将上访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上访,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人社部《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及《甘肃省人社厅信访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工作原则
依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进行,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件扩大,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州范围内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及应急响应工作。
二、组织机构
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成立临夏州人社局信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决策、综合协调,妥善处理人社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州人社局信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信访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信访应急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全州信访工作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和修订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县市人社信访部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州人社局信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州人社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
各县(市)人社信访工作主管部门需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各项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人社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市)人社信访主管部门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信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人社信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1、组长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通报信访情况,听取各有关科(室)的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是否启动信访紧急预案,安排部署、指挥协调和检查督促全州人社信访应急工作。对集体上访,领导小组要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有一名领导小组成员或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在事件的发生现场,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上访,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并将处理情况向分管信访工作的局领导和其他局领导汇报,并做好集体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按时参加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掌握信访接待进展情况,收集信访信息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提出接访工作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社信访领导小组的沟通与联系,对上级交办的有关案件进行督办、督查,并严把结案质量关,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和结案情况。及时赴上访现场,做好政策解释和处理工作。
3、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处理日常来信来访,对集体上访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和劝返工作。负责信访工作信息发布,代领导小组草拟向州委、州政府的信访接待报告。及时了解全州涉及人社部门的稳定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做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请求有关部门支持与配合。认真办好信访情况的反映简报和送阅件,并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加强信息沟通。
4、州、县(市)人社信访部门的工作职责
州、县(市)人社信访部门应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灵敏、高效的信访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信访隐患排查调处机制,对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处理好本区域、本系统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各县(市)人社部门一把手要履行好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生集体访时,上访问题涉及哪个单位,哪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处理。当信访人采取违反《信访条例》的过激行为时,公安部门应及时到场加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必要时对个别带头闹事者采取果断措施,维护信访秩序。
四、应急等级
本预案实行分类、分级处理,所称群体性事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上访群众6-9人以上列为一般集体上访,20人以上列为重大集体上访。从性质上分,有五个应急等级。一是去京集访的应急;二是到省集访,围堵省委、省政府大门的应急;三是到州委、州政府集体上访;四是去京个访的应急;五是来局集访的应急。
五、信息通报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新闻发布的相关规定,统一负责人社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对外发布工作。要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舆情汇集分析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实行首发负责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以及群众集体上访苗头,各单位、各县市应立即向局、县市主要领导和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说明事件地点、人员情况、事件原因及处理情况等,同时采取相应的有效的措施稳定上访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人社信访突发事件的情况,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突发事件的报告分为初级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级报从发现事件后一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人社信访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
六、制度保障
1、把人社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主要领导应定期听取信访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合理化建议。
2、坚持领导责任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亲自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制度。
3、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把信访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4、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出色完成人社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在防止人社信访突发事件的发生或者在应急处置中做出成绩、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处理提出重大建议并且实施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于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应急经费和车辆保障由局人秘科和局机关事务中心负责。
七、应急措施
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人社信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立即采取对策,组织力量,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并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1、 去京集访的应急
应杜绝去京集访和避免重大群访事件的发生。如发生集访和重大群访事件,在得知或接知集访信息后,局信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将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及时将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报告州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和支持。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领导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赶赴集访地,一起做好劝返工作,尽量把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在最短时间内将上访人员带离现场处理。
2、到省、州集访,围堵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大门,局信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将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领导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所在地,做好劝返工作,尽量把影响降到最低和最小限度,把上访人尽快带离现场处理。事后将处理结果报告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3、去京个访的应急
去京正常上访或无理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的,属我局管辖范围的,我局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并迅速实施,同时及时报告州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上访人员所在的有关县市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和任务,立即赶赴上访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
4、来局集访和个访的应急
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有关领导要亲自出面做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另外,对自身处境艰难,失去生活信心,有轻生或危害社会倾向的特殊人员要耐心开导,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积极联系有关方面解决问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对多年上访的老信访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摸清主要问题的前提下,采取请上来或走下去的方式,与当地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解决,想方设法把他们稳定在当地。
5、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由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处理。
第二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经信访工作人员劝告、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第三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全面报告,上报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 居永芬 州人社局副局长
副组长: 马 禄 州社保中心主任
陈 涛 州医保中心主任
曹海忠 州劳务办主任
成 员: 马玉明 州人社局人秘科科长
孔令熙 州人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张国海 州人社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马 勇 州人社局调解仲裁办(信访办)主任
王定录 州人社局劳动监察办主任
马忠华 州人社局劳动关系协调办主任
马彩芳 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科长
达佩兰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怡丽芸 州人社局社会保险科科长
苏元龙 州人社局军转办主任
马辉云 州人社局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马勇同志负责人社信访值班工作,值班电话:6214835
以后所有人员变动,由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自行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