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BGS/2014-00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9-19 14:58:53 | |
名称 | 关于到2020年实现劳务收入突破100亿元目标的实施方案 | ||
文号 | 主题词 | 关于 2020年 实现 劳务 收入 突破 100亿元 标的 实施方案 |
关于到2020年实现劳务收入突破100亿元
目标的实施方案
(2017年1月)
为了贯彻落实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到2020年实现劳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做大做强劳务产业,增加群众收入,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步伐,现就加快劳务产业发展,如期实现劳务收入奋斗目标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州委“六抓”思路举措,坚持把劳务产业作为解决就业、促进增收的主导产业,以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为统领,技能培训为重点,劳务协作为纽带,基地建设为基础,品牌建设为抓手,回乡创业为突破,通过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完善公共服务机制,加强考核奖励机制,确保输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促进全州劳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发挥政府主导劳务产业的主体功能,积极发挥劳务中介的引导作用,拓宽劳动力就业渠道;
发展劳务经济与统筹城乡就业相结合。以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为重点,积极输转未就业大中专生、“两后生”,确保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序推进;
提高素质与注重实效相结合。以中短期培训为重点,积极开展“特色”、“订单”、“定向”培训,同时注重高技能人才的培训,提高务工人员的就业能力;
基地建设与组织输转相结合。开辟稳定的劳务基地,把劳务基地做为组织输转的主攻方向,确保劳务产业取得实效;
巩固西部与拓展东南沿海相结合。向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转移就业为重点,扩大就地就业渠道,切实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三)奋斗目标
到2020年,实现全州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0万人以上,组织输转率达到60%以上,其中劳务中介机构对组织输转的带动率达到60%以上;每年完成技能培训6万人以上,基本实现“两后生”技能培训全覆盖,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有一人接受短期培训全覆盖;力争2020年全州回乡创业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带动劳动力就业在8万人以上。劳务收入在2016年74亿元、人均劳务收入1.5万元的基础上,确保逐年增加,2020年达到105亿元,人均劳务收入达到 2万元以上(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1、2、3),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6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城乡劳动者素质
1.开展精准扶贫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精准扶贫户务工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免费技能培训。对当年计划退出的贫困村,基本实现“两后生”技能培训全覆盖,并由县(市)给予一定的食宿、交通补助。
2.开展“特色”培训。结合县(市)劳务输出的特色、优势确定培训内容,培训专业主要放在市场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广阔、易学易懂的工种,重点扶持和培育牛肉拉面师、东乡手抓师、临夏电焊工、砖雕艺术师、阿语翻译、葫芦雕刻师等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独具民族特色的技能培训工种和独具民族特色的品牌劳务工来开拓市场。
3.开展“订单”、“定向”培训。选择沿海发达地区效益好、规模大、用工规范的企业,与其签订定向培训和用人协议,按用人单位要求进行“校校、校企”联合培训,同时利用省内外发达地区的培训资源,把本地生源送到外地进行培训,培训一批高技能人才。
4.发挥各级培训机构职能。一是科学设置培训项目。建立由人社部门牵头的农民工培训需求调查系统,根据市场需求及农民工愿望,科学设置培训项目,丰富培训内容。采取长训、短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走农业技术培训和二、三产业技能培训并举的路子。二是拓宽培训市场。盘活民间资本,在发挥政府及职能部门主体培训基地功能的同时,鼓励吸引社会组织和个人加入农民工培训行列,形成政府主导,职能部门负责、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劳务培训格局。三是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创办“临夏技工学校”。 充分发挥甘肃省建筑职业学院康乐学区和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的作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各县(市)职校职能,积极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创办“临夏州技工学校”,培训市场急需的中、高级技工人才,增强就业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加强规范管理,扩大组织输转规模
1.继续实施转移就业工程。选择工资待遇高、工作环境好、社会保险有保障的江苏、福建、上海、浙江、广东等长(珠)三角地区、京津唐地区,引导未就业大中专生、“两后生”实现就业。力争“十三五”期间每年向东南沿海地区转移就业大中专生、“两后生”1万人以上。
2.积极拓宽组织输转渠道。不断扩大组织输转的范围和渠道,把沿海发达地区作为组织输转的主攻方向。加强与各类用工单位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大规模、成建制输出劳务创造条件,确保务工人员有计划、有组织的输转。
3.搭建“走出请进”就业平台。一是“走出去”,到东南沿海调查了解企业用工情况,搜集用工信息,与当地务工条件较好的企业签订输出协议,及时发布用工信息,组织和动员我州劳动力就业。二是“请进来”,通过开展“春风行动”,邀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用工企业到我州开展人力资源合作洽谈,把岗位送到家门口,为用工企业与求职者之间搭建择业平台。力争“十三五”期间每年向东南沿海地区新增输转劳务人员2万人以上。
4.中介机构带动就业。发挥中介机构在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公司、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经济人的积极性,鼓励和扶持有诚信、有实力的能人创办劳务中介组织。努力形成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商业化运作的新型劳务输出模式。
5.实施就近就业项目。一是通过项目带动就业。随着我州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特色经济产业开发和农产品深加工等项目建设的深入实施,用工需求量不断增加,部分行业出现用工短缺的实际,鼓励支持农民工就近务工实现就业。二是通过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充分利用建设沿太子山、沿黄河旅游大通道的大好时机,大力发展旅游、畜牧、特色农业、清真食品、民族用品等特色产业,以特色自然景观和清真餐饮业吸引兰州、宁夏等周边地区游客,增加服务就业岗位。
6.开辟境外劳务市场带动就业。抢抓“一带一路”倡议的机遇,鼓励支持有资质的企业和劳务中介组织在我州开展境外劳务输转工作,公安、商务、人社、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对外出务工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降低收费标准,其培训、鉴定、中介等费用可纳入就业专项资金补贴范围。
(三)强化服务保障,建立稳定劳务基地
1.巩固西部基地。抢抓国家支持新疆、西藏发展的机遇,设立办事机构,组织引导有文化、技能偏低的青壮年劳动力到新疆、西藏、青海、宁夏,从事道路建设、建筑安装等传统优势行业。
2.重点发展东南沿海劳务基地。把东南沿海地区作为政府有组织输转的主攻方向,密切与福建厦门、广东东莞、佛山、江苏南通、苏州、无锡、扬州等地的区域合作,对精准扶贫户的务工人员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由县(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或公路交通补贴;在东南沿海地区劳务基地就业一年以上的,由户籍所在县(市)每年奖励家庭1000元,直至脱贫。
3.建立新兴基地。针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用工总量需求趋缓的新常态,结合东南沿海一、二线城市产业升级、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就业岗位减少的实际,积极开拓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等三、四线城市用工基地,拓展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中部省市用工基地,拓宽劳动力就业渠道。
4.加强劳务管理服务站建设。在务工人员1000人以上规模或牛肉拉面馆达到20家以上规模的城市(地区)设立劳务联络站,由县(市)派驻人员长年管理。每个管理服务站由县(市)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的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加大扶持力度,实施回乡创业工程
一是打造创业园区带动就业。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互联网创业示范、民族传统产业创业示范、文化旅游发展创业示范等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对返乡创办经济实体吸纳50人以上就业、交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创业带头人由县(市)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是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带动就业。推动清真食品、民族用品、林果、中药材、规模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乡村旅游等产业,引导返乡农民工积极参与产业发展,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规定》,对创业者在建设用地、资金、用工、管理服务等方面提供扶持政策。重点引进和吸纳一批高技能人才,来我州创业,对每一名有创业意愿并参加创业培训的劳动者,推荐一个项目,协助落实一处场地,帮助办理一笔小额担保贷款。将精准扶贫户的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创业贷款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申请担保贷款的额度统一调整到10万元。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四是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的资金扶持。州级财政每年列入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以上,作为政府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以奖代补资金,县(市)财政每年应列入专项奖励资金50万元以上,每年确保有一定的增长。
三、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一)健全劳务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各级政府把发展劳务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在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层层建立劳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劳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每年初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中督促检查一次,年底进行综合考核。每年要召开1-2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对承担劳务输转任务的相关部门,重点检查就业专项资金、劳务品牌培训资金、雨露计划资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资金、教育附加30%用于职业培训”等资金的争取、落实及使用情况,对如期完不成培训资金拨付、培训人数及输转任务的县(市)政府及部门,年终在目标考核中按量化指标予以扣分。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劳务工作站长可按副科级配备,落实人员、编制、经费。配齐村级劳务专管员,加强规范管理。
(二)健全经费保障体系。一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要将劳务工作经费纳入州、县(市)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劳务工作经费。各县(市)财政每年用于支持劳务产业的资金不低于本县(市)当年财政收入的1%。州财政每年要拿出1000万元,重点用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中介组织培育、劳务基地开发和信息网络建设。二是落实政策补助资金。全面落实“每培训一人补助600元和再就业资金10%用于劳务培训”规定;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25条惠民政策中有关劳务输转补贴资金,补足每年培训6万人的缺额资金。三是整合培训资金。按照“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以县(市)为单位,将就业专项资金、劳务品牌培训资金、雨露计划资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资金、教育附加费的30%以上”等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用于发展劳务产业。
(三)健全劳动力资源预备体系。一是健全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根据全州劳动力状况,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积极创建“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劳务输转数据库、技能培训数据库、劳务基地数据库、回乡创业数据库、工作体系数据库、跟踪服务数据库”,实现数据库人员基础台帐明、动态数据清、就业状况准,让公共就业服务扶持政策落实到每一位劳动者。二是健全劳动力资源服务网。州、县(市)、乡(镇、办)、村四级为一体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实现州内劳动力供给信息和州外劳动力需求信息的快速互通和双向交流,及时为千家万户提供政策资讯、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技能培训、企业用工等情况,及时将劳务用工信息发布到基层单位、户和人,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和择业参考。三是健全维权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各州政府驻外办事处、驻外劳务联络站、各劳务基地、各劳务经纪人(信息员、联络员)的作用,协调解决我州务工人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就业环境。
(四)健全推广典型宣传效应体系。州、县(市)要在电视、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上加大对发展劳务产业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作用,重点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更多的劳动者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主动“走出去”就业创业,“请进来”回乡创业,确保如期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任务。
附表:1、2020年全州输转人数和劳务收入任务分解表;
2、2020年全州技能培训和组织输转任务分解表;
3、2020年全州劳务基地、管理服务站和返乡创业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