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全省艺术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人社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省直文化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全省艺术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对象
(一)文件依据。艺术系列(含群众文化,下同)高(中)级分别依据省职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艺术专业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人职〔2006〕41号)、《关于印发甘肃省艺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文厅职改办发〔2003〕1号)、《关于职称评审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职称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事人改办〔2011〕10号)等文件要求的相关条件,事业单位可在本单位空岗内推荐。
(二)计算机要求。凡推荐评审艺术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对象的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能力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中规定的要求。2015年以后考试成绩有效期为5年。
(三)公示要求。凡推荐晋升艺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其有关情况均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办法及对群众意见的调查处理等按省职改办有关文件执行。
(四)继续教育。根据省人事厅要求,凡推荐报送评审艺术系列高(中)级职称者,必须同时报送经有关人事部门验印的《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五)业务水平考核。凡申报评审艺术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含群众文化专业人员),均应参加省文化厅职改办组织的业务水平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业务水平考核的程序、内容、结果和使用等按《甘肃省艺术系列专业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业务考核暂行办法》(甘文厅发〔2007〕69号)执行。
二、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一)须提供业务工作总结、学历证书、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证书或文件、论文(刊物级别判定按《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执行)、论著、获奖证书等有关原始凭证。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国家人事部制),高级一式三份,中级一式两份。相应栏目内需由主管部门职改办或市、州职改办审查盖章。
(三)《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五份,一律用A3纸,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同时报送电子版《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文件名格式:(年度)+单位名称+(姓名)+拟晋升职务名称,例:(2016)年甘肃省歌剧院(张三)一级演员。相应栏目内须由主管部门职改办或地(州、市)职改办审查盖章。
(四)推荐评审艺术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对象,要简明扼要地写出推荐报告,说明达到评审条件的何条何款并附相关证据。非本系统单位在报送推荐材料时还需出具主管部门或地(州、市)职改办的委托评审函。报送材料袋上要注明被推荐人联络地址(包括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
(五)根据省职改办的有关要求,厅职改办不受理下列单位和个人的材料:
1.2015年度未进行考核或考核结果未通过上级人事部门审核或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者;
2.计算机成绩未达要求者;
3.《简表》、《登记表》中内容填写不详细,业绩成果不注明时间,印信不全,不使用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表格者;
4.没有进行公示或公示的内容、方式不符合有关要求或无公示报告者;
5.不按组织程序上报,或个人上送材料者;
6.所填写表格未加盖公章的;
7.所报送材料未装在规范的材料袋内,或材料袋上未标明所装材料内容的;
8.所报评审材料未按要求时间或已过截止日期的。
三、关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中考核、论文论著及业绩等栏目的填写说明
(一)“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栏必须将任职以来历年考核情况全部填入,如栏内填不下,可从上年往前推,其余未填入的考核结果请另附纸说明。
(二)“单位推荐意见”栏按栏内项目要求填写,不得空缺,推荐名次要填写准确,未填写此栏,不予接收评审材料。
(三)“计算机考试(考核)成绩”栏,考试成绩合格者填写“合格”,符合免考条件的填“免考”,考试不合格,但在有效的,成绩填写“有效期内”,不得填其他内容。
(四)“任现职后主要发表的论著、论文”栏须如实填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专著或在省级以上权威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五)“任现职后主要工作业绩(对照硬化条件填写)”栏注意:
1.应注意填写任现职以来的艺术专业成绩,任现职以前的成果、获奖、论文等不得填写。
2.非艺术专业的业绩以及与硬化条件无关的业绩无需填写。
3.所获奖项必须是省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奖项(未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而私自外出参赛所获的奖项,不算作任职以来的业绩);集体获奖不能算作个人获奖来填写。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严格把关,如实填写以上内容,并附与所填内容相一致的证明原件。凡不按上述要求填报的《简表》,一律退回重新填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填报者负责。
四、报送评审材料时间
艺术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请在每周一、三、五下午报送,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五、联系方式
1.艺术系列高级
赵丽萍(省文化厅619室) 电话:0931—8877679
2.艺术系列中级
邵建军(省文化厅619室) 电话:0931—8877312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邮 编:730000
甘肃省文化厅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