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全省文博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人社局(职改办),省直文博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全省文博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对象
(一)文件依据。文博专业高级依据甘肃省人社厅和甘肃省文化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文博专业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人职〔2015〕72号)、《关于职称评审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职称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事人改办〔2011〕10号)等文件要求的相关条件。文博专业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按省职改办《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甘职改组〔2004〕4号)执行。文博单位须在本单位空岗内推荐。
(二)外语及计算机要求。凡推荐评审文博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对象的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必须分别达到《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能力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中规定的要求,2015年以后,外语考试合格成绩长期有效,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由3年改为5年。
(三)公示要求。凡推荐晋升文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其有关情况均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办法及对群众意见的调查处理等按省职改办有关文件执行。
(四)继续教育。根据省人事厅要求,凡推荐报送评审文博专业高级职称者,必须同时报送经有关人事部门验印的《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五)答辩。凡申报评审文博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均应参加省文化厅职改办组织的答辩并达到合格要求。答辩的程序、内容、结果和使用等按省职改办有关文件执行。
(六)专家预审。高评会正式召开前,组织有关评委对上会评审材料进行预审、评议,其结果汇报高评会,确保《简表》填写和评审质量。
二、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一)须提交业务工作总结、学历证书、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证书或文件、论文(文博专业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者必须报送在省级以上本专业权威刊物发表的论文1篇以上,申报正高级职务者必须报送在国家级本专业权威刊物上发表的论文1篇以上,刊物级别判定按《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执行)、论著、获奖证书等有关原始凭证。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国家人事部制),高级一式三份,中级一式两份。相应栏目内需由主管部门职改办或地(州、市)职改办审查盖章。
(三)《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五份,一律用A3纸,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一律用Excle制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文件名格式:(年度)+单位名称+(姓名)+拟晋升职务名称,例:(2016)年甘肃省博物馆(张三)副研究馆员。相应栏目内须由主管部门职改办或地(州、市)职改办审查盖章。
(四)推荐评审文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对象,要简明扼要地写出推荐报告,说明达到评审条件的何条何款并附相关证据。非本系统单位在报送推荐材料时还需出具主管部门或地(州、市)职改办的委托评审函。报送材料袋上要注明被推荐人联络地址(包括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
(五)根据省职改办的有关要求,厅职改办不受理下列单位和个人的材料:
1.2015年度未进行考核或考核结果未通过上级人事部门审核或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者;
2.外语、计算机成绩未达要求者;
3.《简表》、《登记表》中内容填写不详细,业绩成果不注明时间,印信不全,不使用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表格者;
4.没有进行公示或公示的内容、方式不符合有关要求或无公示报告者;
5.不按组织程序上报,或个人报送材料者;
6.所填写表格未加盖公章的;
7.所报送材料未装在规范的材料袋内,或材料袋上未标明所装材料内容的;
8.所报评审材料未按要求时间或已过截止日期的。
三、关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中考核、论文论著及业绩等栏目的填写说明
(一)“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栏必须将任职以来历年考核情况全部填入,如栏内填不下,可从上年往前推,其余未填入的考核结果请另附纸说明。
(二)“单位推荐意见”栏按栏内项目要求填写,不得空缺,推荐名次要填写准确,未填写此栏,不予接收评审材料。
(三)“计算机考试(考核)成绩”栏,考试成绩合格者填写“合格”,符合免考条件的填“免考”,考试不合格但当年有效的,不符合免考条件的,成绩填写“当年有效”,不得填其他内容。
(四)“任现职后主要发表的论著、论文”栏须如实填写正式出版的文博专业专著或在省级以上权威刊物上发表的文博专业论文(须具体填写“发表论文或专著名称、发表刊物及时间、合作人数及本人排名)。
(五)“任现职后主要工作业绩(对照硬化条件填写)”栏注意:
1.应注意填写任现职以来的文博专业成绩,任现职以前的成果、获奖、论文等不得填写。
2.非文博专业的业绩以及与硬化条件无关的业绩一律不得填写,否则不接收材料。
3.所获奖项必须是省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奖项(未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而私自外出参赛所获的奖项,不算作任职以来的业绩);集体获奖不能算作个人获奖来填写。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严格把关,如实填写以上内容,并附与所填内容相一致的证明原件。凡不按上述要求填报的《简表》,一律退回重新填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填报者负责。
四、报送评审材料时间
文博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报送。请在每周周四、周五下午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建军(省文化厅619室)
电 话:0931—8877312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邮 编:730000
甘肃省文化厅
2016年7月28日